当同学们像填表一样,把学到的历史知识点填进每个对应的空格,历史常识的掌握就会相当的系统、全面和准确了 。政治方面,主要体现出了和当年的时事热点问题相结合的特点 。
因此在复习的时候只要牢牢把握住这个特点,全取政治常识的分数并非难事 。误区二:涵盖面太广,花时间不值很多非法律专业的同学认为,法律常识题目细小,涉及面很广,于是产生了浪费时间在法律上不值的感觉 。
通过对真题的分析,我们看到,在经历了2007、2008年常识判断全考法律常识之后,2009年国考常识判断回归了多元化的模式,法律常识仅有7道题目的数量,不到1/3 。与2009年大纲要求相比,题目数量与其所说的“侧重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”相距甚远 。
对今年常识判断的题目,我们认为,命题人在坚持多元化的基础上,将适当提高法律常识的数量 。因此适当增加法律常识复习的时间和精力,是值得的 。
对法律常识的复习还能运用于申论中 。以2009年申论真题为例,材料1和9涉及到了土地法律制度;材料2中涉及到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,著作权、商标权和专利权的问题;材料5和6中对此亦有涉及 。
因此,适当运用法律的观点回答题目不仅角度新颖,而且符合公务员职业的特点和要求——不仅要用政治和经济的视角观察社会问题,更要运用法律的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 。另外,通过对常识判断十年真题的比较,我们能够得出一个结论:法律常识最集中的考点一直分布在行政法、宪法、民(商)法和刑法(依照题目数量降序排列) 。
因此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,需要把精力更多的投入到上述几大部门法中去 。误区三:法律常识太难,耗精力太多一些同学看到我们给大家提供的常识判断材料比较厚,内容比较多,专业性比较强,就产生了畏惧心理 。
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同学,看到材料中以法律知识为主时,更是产生了巨大的疑虑——我从来没学习过法律,在这么短的时间里,我能复习得了这么多的法律内容吗?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疑虑和畏惧,关键是应试者忽略了这部分考试题目的特点 。它考查的只是最基本的常识 。
所谓常识,就是普通的知识,一般的知识,能够为普通大众所掌握的知识 。公考应试者自身的学历和素质相对较高,因此行测中的常识判断比普通常识的难度只是略高一点而已,完全不可能达到专业级层次 。
以2009年常识判断为例,从第19题到25题,题目涉及的范围覆盖了法理、宪法(含选举法和立法法)、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几大部门法,但其难度不仅不能和司法考试同日而语,甚至同法律自考、法律硕士联考题目相比,其难度也相距甚远 。2007、2008、2009三年的法律常识题目同以往相比,难度略有提升,但难度空间增长有限 。
所以非法律专业的同学应当树立坚定信念,坚信只要通过一定时间的系统自学,特别是在经验丰富的老师的辅导下,梳理出法律常识的脉络,寻找到迅速掌握法律常识的捷径,肯定能够达到应试要求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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